本文引用自 2010年03月30日 壹蘋果 - 台大博士生涉虐殺幼貓 重判1年6個月

涉嫌虐殺貓咪的34歲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,被台北地院重判1年6個月。(資料照片)

涉嫌虐殺貓咪的34歲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,被台北地院重判1年6個月。(資料照片)

涉嫌虐殺貓咪,被網友封為「殺貓魔」的34歲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,涉嫌虐待3隻貓致死,台北地院今天(30日)依動物保護法,每一隻判刑7個月,三罪合併執行重判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法官認為,被告受高等教育,卻以殺戮動物為樂,且犯後態度不佳,不予緩刑。


據悉,97年間台大校園驚傳有人虐貓致死,網友發動「人肉搜索」,揪出原就讀台大工程科學與海洋工程學博士班涉案,台北市動檢所及警方調查後將李念龍移送北檢偵辦。案經檢察官起訴後,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犯行明確,且犯後態度不加,予以重判。目前李男已休學回南部,並未出庭聽判決。


 

虐貓致死案 博士生判一年六個月 (2010-03-30 新聞速報 中央社)

 
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 程學系 博士班休學生李念龍,被控民國九七年連續虐待至少隻貓致死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,合計判處他有期徒刑個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台北地檢署先前起訴指出,李念龍於九七年底在網路上向他人收養「國慶」、「琥珀」隻貓,到手後將其帶回台大校園,加以虐待殘害,致貓隻嚴重腦水腫及骨折、肺臟出血等傷害,其後更直接將貓丟棄在校園內;受傷小貓雖經民眾發現並送醫急救,但仍回天乏術。 法官並指出,李念龍尚涉嫌虐殺另外五隻貓,已另案告發移送檢方偵辦。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動物保護檢查員施奇勳表示,本案是動保法施行以來少見的重刑,他於承辦訊問時曾與校方溝通,建議李念龍以道歉等方式解決,但李念龍仍堅決否認虐貓,後來由於他的供詞反覆,才讓案情得以水落石出。 檢方偵訊時,李念龍坦承收養「國慶」及「琥珀」,但辯稱「國慶」在收養前就已受傷,帶回宿舍後便死亡;「琥珀」則是在收養當天就放養在台大校園,後來就失去蹤跡,否認虐殺貓隻。
全案經北院審理,法官追加認定李念龍虐殺另一隻貓「妹妹」,認為他凌虐動物引以為樂,審理過程也始終否認犯罪、毫無悔意;法官更指出「人性可貴之處,在於有悲憫之心」,基於眾生平等角度,將他殘害三隻貓的行為各判處七個月有期徒刑,定應執行刑一年六個月。

台大博士生殺貓案 法官:國恥
2008月間,台大校園陸續出現幼貓屍體,經過台大關懷生命社與眾多網友齊心緝凶,鎖定一名台大 李姓 博士生為嫌犯。隨後 動檢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偵四隊也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查,此案成為台灣第一宗由刑事警察局偵辦的虐待動物案件,今年1月第一次開庭審理。
今年312,台大博士生虐貓案第二次開庭,審查結束,法院將於30日下午宣判。法庭李姓學生堅持否認涉案,認為無直接證據指出他有虐貓行為。檢察官則認為,嫌犯友人的供詞以足夠證明其犯案事實,要求對李姓學生處以一年有期徒刑。事件起因於台大研一宿舍外的垃圾桶裡出現3隻幼貓屍體,當時網路上出現相關文章,文章指出曾聽到宿舍內傳出貓咪的哭聲,懷疑有虐貓行為。後引起懷生社同學注意,追查相關線索,要求調閱宿舍監視錄影帶。
只是當時宿舍輔導員處理態度不積極,加上丟棄貓屍的位置剛好位於監視器死角,並沒有找到線索。「這件事在網路上傳開後, 李姓 博士生就一直在網路上挑釁。」台大懷生社林同學表示,後來發現這個不斷挑釁的網友,正好就是住在研一社的博士生。而後,台大陸續發生台大總圖旁發現一隻奄奄一息的貓,傷勢過於嚴重,醫生建議安樂死。另外,研一社停車場,網友發現一隻重傷小貓,送醫後也因為傷勢過重,醫生建議安樂死。兩隻貓在經過指認後,發現領養人皆為李姓學生。當時沒想過他會連續虐殺幼貓,只覺得他可能是沒經驗、不適合的領養者,林同學說,當他們向許多領養貓咪的中途寄養家庭通報後才發現,李姓學生曾向許多人領養小貓。

 校方一度欲息事寧人
懷生社的同學曾向學校報告此事,得到學校冷淡的回應。懷生社陳同學表示,學務長馮燕那時剛上任,和校長努力在推台大進百大的活動。事件爆發時,學務長只想把它壓下來。第一次開庭時,法官表示當他看到這案子時,心裡盤算應該會判無罪,畢竟學校花這麼多資源培育了一個人才,不希望讓他人生有污點,只是審查過程經由證人的證詞發現,李姓學生行為偏差嚴重,且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。法官認為,一個不懂得尊重生命的人,卻是國家的菁英人才,未來當有更多資源交到他手上時,恐怕會造成更大的危害。對於李姓學生不願認錯的態度,法官甚至嚴厲的說:「士大夫無恥,是為國恥。」

 給學術官僚上一堂課
開庭當天,法官找來李姓學生的系主任。法官表示,把系主任找來就是希望學校了解,學生只懂念書卻不了懂得尊重生命,虧台大還一直推動品德教育。法官表示,如果校方接到通報時能積極處理,不是以官僚行事作風敷衍過去,說不定能減少許多無辜生命遭到殘害。檢察官表示,希望對李姓同學求處一年有期徒刑。懷生社陳同學認為,台灣社會大部分人都不知道,虐待動物是犯法的行為,這個案子具有指標性意義,它的判決結果將連帶影響未來執法人員,遭遇類似案件時的處理態度,他們希望法官能夠從重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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